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全省耐火粘土、萤石、石墨等产品生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河南省耐火材料行业协会,河南省棕刚玉行业协会: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耐火粘土、萤石、石墨等产品生产统计的通知》(工信部原〔2013〕3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全省耐火粘土、萤石、石墨等产品的生产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耐火粘土、萤石、石墨等产品的生产统计,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国办发〔2010〕1号)要求,加强和改善非金属矿工业管理,准确、及时掌握非金属矿行业生产运行情况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企业学习《通知》(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精神,增强做好生产统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切实做好有关产品生产统计工作。
二、准确把握范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通知》中,明确了生产统计的范围,并提出了从事耐火粘土、萤石、石墨等产品生产的重点企业名单。但从我省情况看,《通知》中提出的统计调查重点企业名单与实际有出入,许多企业未列入统计调查范围。请各单位要认真调查分析,对本地区属于统计范围、但未列入重点统计调查名单的其他生产企业,要加强指导并纳入生产统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河南省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和棕刚玉行业协会承担耐火粘土产品统计报表的整理与汇总。其它产品直接由省厅原材料工业处承担耐火粘土产品统计报表的整理与汇总。省厅将按规定及时公布行业统计调查资料,定期发布行业运行分析报告。
四、加强保密工作。参与行业调查统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做好统计调查数据保密工作,一旦泄露数据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 系 人:吴璐璐 卢钦华(原材料工业处)
联系电话:0371-65509883,65509877(带传真)
电子邮箱:gxtlqh8369@163.com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