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院士、郑州大学教授钟香崇向学校捐赠人民币100万元,作为“郑州大学钟香崇研究生奖学基金”,用于资助和奖励我校有志于从事材料学科尤其是高温材料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鼓励他们在学习和科研中做出优异成绩,并为国家和河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优秀人才。经过学校研究,特制订我校钟香崇研究生奖学基金管理办法。
一、基金设立与管理
(一)“郑州大学钟香崇研究生奖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以此为本金,以存款利息支付的形式作为奖学金,用于奖励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无机材料专业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优先发放给符合条件的高温材料研究所的硕士研究生。
(二)该奖学基金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资助1人,每人连续资助三年,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币(含学费和生活费)。
(三)学校成立郑州大学钟香崇研究生奖学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监察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高温材料研究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基金的管理、奖学金的评审和考核等工作。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研究生院,由校研究生院负责协调组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具体实施。
二、申请与推荐条件
(一)申请获此奖学基金的人员,必须是与材料学科相关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从事与材料学科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须具有本科学历),愿意通过硕士研究生的进一步学习,立志将来从事该专业领域的研究和工作。
(二)热爱祖国,思想品德良好,从每年的推免生或报考我校材料学科专业的人员中推荐优秀者,报考生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异,并经学校考察和面试考核通过。
(三)需有2名推荐(担保)人,推荐(担保)人可以是校内材料学科及其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也可以是校外与材料学科及其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或教授级高工。
三、评审过程与程序
该奖学基金的评审采取专家推荐、组织考察、面试考核、研究确定的程序,坚持品学兼优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规范。
(一)专家推荐。首先必须有2名专家推荐优秀人选,推荐人选工作在每年的研究生推免工作中即可开始,先考虑推荐推免生,后考虑推荐优秀的报考生。被推荐人选填写《郑州大学钟香崇研究生奖学基金申请推荐表》,签订个人承诺书,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组织考察。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对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推荐人的有关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考察。
(三)面试考核。考察无异议后,基层院系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专业面试和考核。
(四)研究确定。经基层院系组织考察、面试考核后,将评审情况、确定人选和学生申请材料报学校研究生院,由该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核,并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举行仪式对获奖者发放该项奖学金。
四、年度考核与管理
(一)对于获得该项奖学基金的学生,在第一、二学年结束后分别进行学年的考核,获奖的研究生需向院系报告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和思想表现等情况,填写《郑州大学钟香崇研究生奖学基金获奖者考核表》,院系将考核结果报奖学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对于考核合格者,将继续享受该项奖学金;对于不合格者,将根据考核情况分别给予警告或停止发放该项奖学金的处理。
(三)获得该奖学基金的研究生仍可申请学校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并按政策享受应有的国家助学金。
(四)该奖学基金获得者毕业时必须兑现承诺书,承诺保证毕业后在河南省内从事本专业领域的工作至少3年时间,若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将在博士毕业后保证在河南省内从事本专业领域的工作至少3年时间。若不能履行承诺,被资助学生和推荐(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附则
(一)本办法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办法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可作相应调整,解释权属校研究生院。
2014年9月27日
附件:
1、郑州大学钟香崇研究生奖学基金申请推荐表
2、郑州大学钟香崇研究生奖学基金获得者年度考核表
3、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