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提高产业核心竟争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将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实施一系列信贷、财税等政策措施,大力推动自主创新成果的转移,培育企业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
最近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等9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我国将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工程化集成能力。按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总要求,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产学研结合等形式,共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产业技术开发体系,支持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程化试验设施。同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中的咨询、信息、桥梁等作用。
根据上述文件,我国将启动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工程。国家在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减排、海洋开发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工程,给予适当的政策、资金等支持。这要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办法,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
为落实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税收扶持政策,国家将鼓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并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同时,企业按照《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实施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