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耐火材料行业协会网!
您的所在位置:首页 > 行业信息

关注耐火材料、刚玉类产品污染物排放治理方案

来源:河南省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时间:2019-04-08 浏览数:


3月27日,协会在微信平台转发了“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治理专项方案”,已有万余人阅读关注,方案中涉及的耐火材料、刚玉类产品污染物排放指标及工作进度要求如下:

耐火材料:2019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耐材企业的烧成、烤花(辊道窑、隧道窑、梭式窑)工序完成提标治理。(1)窑炉烟气在基准氧含量1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100毫克/立方米。(2)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

刚玉类产品:2019年底前,刚玉企业的熔炼炉、熔化炉、铝石窑完成提标治理,窑炉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其他污染因子达到《河南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要求。

对已有明确转型转产、退城入园、关闭退出规划的企业,可不再实施深度提标治理。2021年1月1日起,所有位于省辖市建成区的有色(含氧化锌)、玻璃制品(玻璃纤维)、耐材、铁合金、陶瓷、砖瓦窑、刚玉、石灰、铸造、化工企业的所有生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